私募信披新规出台:穿透底层资产、划定营销红金年会- 金年会体育- 官方网站线、严重违规面临二十万元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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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从此有了不可逾越的底线日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》,作为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的配套部门规章,首次系统明确: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须按季度披露底层资产明细,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或多层结构投资时,须按半年度穿透披露投资标的及架构;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、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营销式披露行为被全面禁止;未建立信披制度、销售机构违规披露等行为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,涉及金融安全并造成危害后果的,罚款可提高至二十万元以下。这部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规章,以穿透披露、底线监管、违规重罚三大制度设计,系统性破解私募行业长期存在的“信息黑箱”。
新规对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。第十七条列出七类禁止行为,包括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、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、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或最大亏损、公开或变相公开披露、夸大或片面宣传过往业绩、恶意诋毁其他机构等。第九条对自愿披露设定了底线要求,明确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得与法定披露相冲突,不得误导投资者,不得出于营销目的进行临时性、选择性披露。这意味着,过去一些机构在募集期“挑好话说”、运作期“沉默是金”的做法将面临法律风险。
法律责任方面,新规建立了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并行的追责机制。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,监管部门可采取责令改正、监管谈话、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。违反披露义务的,可依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进行处罚;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信息交易的,依据第五十五条处罚。对未按规定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、销售机构违规披露等行为,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;若相关违规行为涉及金融安全并造成危害后果,罚款可提高至二十万元以下。股东、合伙人、实际控制人需配合信息披露,不得隐瞒或指使违规,违者可被单独处罚。


